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1-18 14:17 索引号: 颁布时间:2021-01-18 颁布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实施时间:2021-01-18 文号:中市协〔2021〕4号 时效性:现行 各相关专业委员会: 为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协会标准化工作,完善市政工程领域团体标准体系,更好的满足市政工程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提出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由各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会员单位提出本专业委员会涉及领域的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专业委员会收到提案后,逐一对每个团体标准的制(修)订项目提案进行论证,研究提出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的立项建议,形成《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标准立项建议书。详见附件1。 二、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 各相关专业委员会根据提案的论证结果,结合实际需要,将需要在2021年制(修)订的项目汇总形成《 ****专业委员会2021年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秘书处。详见附件2。 三、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条件要求 中国市政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化发展要求,符合协会工作要求,技术成熟,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实践基础。包括: (一)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需要确定技术要求的; (二)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技术要求要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三)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要细化相关要求,明确具体措施的; (四)市政领域中有关产业,就关键共性方面需要明确技术要求的; (五)具有行规性、自律性的管理类、指导类、评价类技术规范; (六)其他需要明确技术要求的。 四、其他 请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至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秘书处。 1.电子邮箱:h_date@sina.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北沙沟101号市政写字楼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王欢收。 3.联系人:王欢 13552717758 附件: 1.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 2.《 ****专业委员会2021年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 立项建议书
注:如表格空间不足,可另附页。
附件2: 《****专业委员会2021年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专业委员会盖章处
注:1.表中第②项选填“制订”或“修订”; 2.表中第⑥项如不涉及专利应填“无”,涉及专利的应填相关专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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